滨州市公积金业务政策有新变化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9日讯 5月9日,滨州变化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,积金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,业务有新提振滨州市住房领域消费,政策根据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政策的滨州变化通知》(滨房公委发〔2026〕3号),就有关业务政策调整通知如下:
允许借款人申请缩短还款年限
贷款期间内,积金当借款人需要缩短贷款期限时,业务有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两种缩期方式:
一是政策提前还款(月供不变、缩短期限);
二是滨州变化贷后变更(月供增加、缩短期限)。积金
开展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
职工本人、业务有新配偶因患重病,政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滨州变化,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,积金一年可提取一次。业务有新
推出“双房贷-双重还”提取业务
职工购买自住住房,分别办理了“纯公积金贷款”、“纯商业住房贷款”,在已申请按月冲还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,可办理纯商贷中的商业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业务。
扩展亲情还贷提取范围
扩展“代际互助”提取范围,在亲情购房提取业务的基础上,开通亲情还贷提取业务。
开展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
缴存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用于支付住房物业费,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3000元。
本通知自2026年05月09日起执行,本通知执行前的政策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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